| 信件编号: | 20251104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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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| 来信标题: | 关于金叶供水的收费问题 |
| 来信时间: | 2025/11/04 10:07 |
| 来信内容: |
我想就金叶供水收费的不合理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。金叶供水公司要求收取每个季度的14元的基础供水费用,我认为这个“最低消费”或者说是“门槛费”的设置不合理。理由如下:一是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。最基本的消费原则是“用多少,付多少”。用户没有使用到最低消费的水量,却要为此付费,这相当于为“空气”买单,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二是加重了用户负担。对于用水量小的用户(如不常居住的业主、小型商铺、独居老人等),这笔固定支出构成了不必要的经济压力。三是与节约用水的国策相悖。国家一直在倡导建设节水型社会。最低消费制度变相鼓励了用户将水用至最低标准以上,否则就“亏了”,这不利于培养公民的节水意识。四是缺乏法律依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最低消费条款在日常生活中常被质疑为“霸王条款”。现在我想就这个不合理的条款向有关部门咨询,这是市县一级的规定还是供水公司自己的规定,如为市县水务部门出台的文件,请一并附在回复里。如市县水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为供水公司自行规定,请就本条款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给予我上述四个矛盾相对应的解释。如解释不清,我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寻求答案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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